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8起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涵盖商标一般违法、恶意商标注册、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保护和假冒专利等多种类型,通过以案释法,为市场主体维权和行业规范提供清晰指引,进一步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海南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案。经查,当事人申请注册“2025抗战胜利+数字+图形”商标,无真实使用需求,违背公序良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给予其警告处罚。
徐某娣销售侵犯“阿迪达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经查,当事人以明显低价从广州火车站附近商铺购进190件侵权服装进行销售。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全部侵权商品,并处罚款4.5万元。
陵水新村某装修建材店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假冒“Davco德高”“TTB”等瓷砖胶,违法经营额9360元。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侵权商品及1250个包装袋,并处罚款8万元。
陵水英州某餐饮店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经查,当事人仅获“避风朋友圈”授权,却擅自加“阁”字并标注®用于店招、菜单等。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相关物料,并处罚款2500元。
陵水英州某百货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卷烟案。经查,当事人无证售烟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并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侵权卷烟,并处罚款2.4万余元。
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侵犯“五指山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权案。经查,当事人在“五指山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地范围外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892.8元。
琼海嘉积某美容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两款祛痘产品外包装专利标注与属性不符。但因不知情且能证明合法来源,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不予行政处罚,并同步开展普法指导。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经查,当事人在工程现场使用88樘假冒“Mexin美心”门,涉案金额13.37万元。因触犯刑法,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案例既有对恶意注册、傍名牌、售假等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有对无过错小微商户的容错纠错,集中展现了“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治理导向。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