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齐银凤 李鑫)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将此次庭审设置为面向高校学子的一堂法治教育“公开课”。来自海南师范大学的10余名研究生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观摩案件审理全过程,在真实司法场景中将法学理论与实务对接,“沉浸式”听了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治课。
据了解,今年5月10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美兰区人民大道与海甸二东路交叉口时,与路边的绿化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其驾驶车辆继续前进,途经长堤路、滨海大道、文华路等。当车辆行驶至海口市龙华区滨贸路与金贸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交警依法对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又经司法鉴定,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2.94mg/100ml。交管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2023年,王某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并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但对量刑建议存在异议,处于“认罪不认罚”状态。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审判长针对王某某的认知误区进行释法说理,王某某最终消除错误认识,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深刻悔罪。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程序公开透明,学生们全程认真聆听,对刑事诉讼庭审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