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王恋)通过短期承包或支付承包合同定金的方式承包槟榔园,然后再进行长期转包或一地多包的方式实施诈骗12起,合计金额1717万元。8月19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刑罚。
据了解,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同案犯谢某某(另案处理)通过短期承包或支付承包合同定金的方式承包槟榔园,然后再以长期转包或一地多包的方式,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林权证,并指使王某某、林某、邝某某、李某某、曾某某、何某某等人员假冒或冒充槟榔园园主、中介身份、帮助提供银行卡,将槟榔园进行转包的方式实施诈骗,该团伙先后在琼中、东方等多地实施诈骗,涉案地块6处,涉及诈骗犯罪事实12起。
琼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林某、邝某某、李某某、曾某某、何某某受谢某某指使,先以短期承包方式与他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冒充他人身份,将他人合法经营的槟榔园发包给各被害人,采取当场收取现金或提供他人银行卡转账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合计171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刑罚,并处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责令各被告人与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合计1717万元,并退赔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