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8月1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海口市龙华区一车行被罚5000元。
5月27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一家电动自行车行检查时,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外形与产品合格证上的车型不符。由于当事人涉嫌改装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店在销售过程中,将电动自行车坐垫改装成62厘米,而合格证上的坐垫长度为35厘米。据悉,该辆车销售价为3899元/辆,还未销售就被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龙华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