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崔善红)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省高院召开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2025)》白皮书以及固体废物处置及碳汇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5年,我省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环境资源审判立案、审判、修复、普法全链条,立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定位,对标自贸港封关运作要求,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从个案裁判向系统治理延伸,从事后惩治向源头预防、修复治理拓展,统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与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有机统一,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我省法院坚持服务大局,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岸带整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27件。服务污染防治攻坚,依法审理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污染各类案件,对养殖尾水直排、固体废物处置等违法行为坚决追责。加强生态系统和物种保护,坚持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强化巡回审判,构建覆盖全域热带特色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网络。审结涉及野生动植物案件59件、涉及林木案件9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6件,对332人追究刑事责任。注重红树林、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惩戒、民事维权、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多重手段保护滨海红树林、湿地和林地资源,常态化落实补植复绿、判后管护回访机制。聚焦非法捕捞、违法围填海域、无序近海养殖、海岸带整治,全方位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转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核心任务,主动探索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修复路径,逐步完善替代性修复方式的适用规则,同步实现惩戒、普法、修复、源头治理多重目标。
我省法院坚持守正创新,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完善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集中审理改革,结合热带雨林、红树林、海洋生态特点,布局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实现全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做实恢复性司法,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的核心审判理念,全面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修复、劳务代偿、异地替代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判决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875万余元,依法收回非法侵占林地、海域135亩,引导行为人认购碳汇1310吨,督促补种树木2.97万株,配套实施海洋增殖放流、林地抚育等修复工程。强化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进公园林区、黎村苗寨、渔港码头,累计开展巡回审判、线下普法70余场次,将庭审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
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发布了4起涉及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