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崔善红)7月7日上午,省高院、省工商联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对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共商进一步发挥省高院与省工商联互动机制作用,深化双方常态化交流协作,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戴军强调,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为推动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促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注入法治新动能。
就下一步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戴军要求,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把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做实依法平等保护。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民营企业发展筑牢法治屏障。要聚焦纾困赋能,精准破解民营企业系统性发展困境。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渠道,助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发挥破产审判作用,助力企业摆脱经营危机、实现良性发展。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恢复经营活力。
戴军还要求,坚持规范引领,打造公平诚信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警示,帮助企业能够更加准确地预判诉讼风险。要联合工商联面向商会、各类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支持、促进、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坚持创新提质,构建多元高效涉企解纷体系。要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创新解纷模式,用好多元解纷案例库,落实好全流程调解,支持商会调解工作,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涉企纠纷解决路径,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行业、源头得到化解。
省工商联主席丁飞出席会议并表示,长期以来,省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维护民企权益、化解涉企纠纷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与省高院“总对总”诉调对接合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封关背景下民营经济稳健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