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肖瀚 通讯员肖沁)日前,海口海事法院以“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为依托开展先行调解,通过扣押外轮完成送达、查明案件事实以及开展“以保促调”等方式分层施策,化解一起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据介绍,国内某贸易公司以CIF价格(俗称“到岸价”)条款从加拿大进口一批小麦。境外卖家委托一艘外籍船舶承运这批小麦。船舶抵达洋浦港卸货后,收货人发现部分货物霉变,但案涉外轮已离境。收货人向国内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赔付后,依法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诉。海口海事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妥善解决了大宗散货跨境交易的货物交接责任分割、远洋运输的货物受损原因界定、域外送达等难题。
由于卸货港为海南洋浦港,海口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案涉船舶由两家外籍企业所有并经营管理,两被告在我国境内未设立办事机构,且该国与我国也无相关条约关系,法律文书的送达需通过外交途径由第三国转交送达,极易造成案件久拖不决、维权周期拉长。为破除涉外法律文书送达堵点,法院采取双线并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依法通过外交途径开展文书送达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的联动协作机制,持续跟踪船舶航行航线和到港信息。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请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外轮实施扣船保全,并通过案涉船舶船长完成涉外法律文书送达,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程序基础。随后,该院以船舶保全作为调解切入点,依法依申请责令其提交相应海事担保,并在足额担保提交当日高效解除扣押,最大限度压缩船舶滞港时间,避免案涉外轮产生船期损失等,切实保障外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担保责任落地、各方权利义务趋于平稳的前提下,法院顺势引导中外双方当事人选择“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作为调解平台接受先行调解,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争议。
法院结合大宗散货海上运输的交接特点,向各方全面了解案涉货物从船舱到岸上接收货仓的整体交接情况,逐一核查货物交接证据的可靠性,精准还原案件事实,提出一套责任划分清晰、务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