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6月10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到什玲镇排寮村委会开展“党建+巡回审判+亲加奔+普法宣传”司法惠民活动。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巡回庭审开庭。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邢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与郑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9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法定标准,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鉴于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综合全案事实、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当庭宣判,判处邢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该案中,邢某不仅血液酒精含量远超法定醉驾标准,还有逆向行驶并引发交通事故等情节,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在庭审现场,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了醉驾的法律代价,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就地开展“亲加奔——干群对话解难题”活动,面对面倾听村民诉求、解答法律难题。针对村民关心的机动车出借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家庭暴力的界定与维权途径等法律问题,干警结合乡村治理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释法、细致答疑。
交流环节结束后,扫黑除恶、禁毒、反家暴等系列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有序开展。法院干警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和村民法治需求,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法规解读、现场互动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在场群众普及识别防范黑恶势力、禁毒、家庭暴力维权途径等法治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