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肖瀚 通讯员祝修林)近日,省检一分院调研组前往定安县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详细了解该院在刑事检察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工作成效,听取了基层检察院在加强业务培训等方面意见建议。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捕诉案件、诉讼监督质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办案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建言献策,破解难题,凝聚共识。
调研组对定安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业务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就进一步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提出要求。调研组表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要在适用逮捕条件、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以及适用不起诉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做到依法准确规范,以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统筹好办案与监督的关系,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把诉讼监督放在与批捕、起诉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统筹好监督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更好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不断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和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机制,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不断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和业务素能建设,把“三个善于”融入刑事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