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许可证核定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并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对5家经营主体各处罚款5200元,并督促所有涉案店铺完成整改。
据了解,该局对抱罗镇、龙楼镇、锦山镇罗豆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发现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异地经营。涉事零售店在未重新申办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经营场所迁至许可证核定地址以外的地方,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对5家涉案经营主体各处罚款5200元,并督促所有涉案店铺完成问题整改,将经营场所迁回原许可地址或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