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锁琦)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村民侵占垦区国有土地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极大地震慑了土地侵权违法行为。
据了解,海南农垦长征农场有限公司在推进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期间,发现王某在未取得合法承包、流转及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侵占海南农垦长征农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长期种植槟榔等经济作物。海南农垦长征农场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协调,要求王某与其签订用地合同,并按标准缴纳土地租金。王某始终置之不理,明确拒绝签订合同,并继续占用案涉土地。协商未果后,海南农垦长征农场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详细核查案涉土地来源文件、土地权属证书等重要证据,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并组织原告、被告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政府、驻村工作队等对案涉土地进行了实地勘查测量,厘清案件事实及权责关系,最终确定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及面积。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土地类型为一类园地,共计170余亩,产权清晰、界址明确。被告王某长期侵占使用涉案土地种植作物,已构成土地侵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案件事实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琼中地区农场内部承包租赁一类园地的指导价,应根据面积分阶梯确定土地占用费计算标准。
近日,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向海南农垦长征农场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占有使用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