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郭彦)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南桥镇高龙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将庭审现场变为沉浸式法治课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庭审现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有序推进,案件事实清晰明了。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10月16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梁某醉酒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23线194公里加540米路段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梁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专业司法鉴定,梁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梁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审判人员以案释法、以案明理,深入浅出地阐释醉酒驾驶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违法处罚标准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权威与司法公正,绷紧交通安全法治“思想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