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肖瀚)6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6个“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海南建设”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涵盖海洋保护、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固废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分别为儋州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地热水资源违法开采行政公益诉讼案、三亚检察机关督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万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督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东方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林地采伐更新造林行政公益诉讼案、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耕地种植草皮行政公益诉讼案。
在儋州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地热水资源违法开采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期满后未申请续期被公告注销。该公司无证开采地热水资源行为持续4年多。儋州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于2024年1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针对监管职责不清问题,检察机关发函至省级行业主管单位明确职责边界;针对资源损失认定难题,委托专家出具量化评估意见,认定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82.43万元。2025年4月,儋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期间,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追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该公司最终取得采矿许可证。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在三亚检察机关督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在某花岗岩采石场矿山治理工程中,施工方越界超量开采62万余立方米石料外销,相关职能部门还将可开采的6.75万立方米石料以极低价格出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原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于2022年7月立案,同年10月制发检察建议。因整改不到位,2023年12月,三亚市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相关部门重新编制治理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并通过民事诉讼追索石料出让收益差价。
在万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万宁市16家生活垃圾转运站自2012年投用以来,均未依法进行排污登记,也未建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污水处理厂,形成环境污染隐患。万宁市检察院于2025年9月立案,同年12月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责令各转运站限时办理排污登记,停止违法排放渗滤液,并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全市16座垃圾转运站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改造工程。省检察院同步推动全省303个生活垃圾转运站专项治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在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督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某外籍大型货轮于2021年因台风走锚搁浅于儋州市海滩,距珊瑚礁自然保护区不足3海里。船体倾斜,船上存有柴油等污染物,存在开裂、燃油泄漏等重大风险隐患。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24年6月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紧急管理措施。随后,涉案货轮被成功拍卖并移交买受人。相关部门确定处置方案,严格防止污染海域。2025年6月,船体已按计划拆卸完毕。安全隐患与污染风险被彻底消除。
在东方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林地采伐更新造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东方市160宗共3982亩的林木被采伐后,未按采伐许可证要求完成更新造林。东方市检察院于2024年6月立案,经磋商后因整改进度缓慢,于2025年2月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联合乡镇政府调查核实,督促责任人完成更新造林。截至2025年4月,3982亩采伐林地基本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在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耕地种植草皮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新坡镇部分企业和种植户长期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种植商业草皮,严重破坏耕作层。龙华区检察院于2023年2月立案,同年3月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剩余2000亩整改难度较大的耕地,行政机关提交整改承诺函明确分阶段整改。2026年1月,经实地回访确认,被非法种植草皮的2000亩耕地已完成清退并恢复种植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