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逆行撞伤行人
如何索赔?
万宁刘先生咨询:我步行过马路时,被一名逆行的外卖骑手骑电动车撞倒,导致左脚踝骨折,住院治疗花费2.3万元。交警认定骑手负全责。骑手声称自己是某平台注册骑手,但平台称“骑手是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平台不承担责任”。该劳务公司则称“骑手与公司是合作关系,非劳动关系”。请问,我应该找谁赔偿?
解答:您可以要求外卖平台或劳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使骑手与平台或公司之间被认定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致人损害,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其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由其所属单位承担替代责任。您不需要纠结于骑手与公司之间的具体法律关系,可直接将平台公司、劳务公司及骑手列为共同被告。您的维权步骤:第一,保留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及费用凭证、与骑手的沟通记录;第二,通过平台客服渠道要求其披露骑手所属公司信息;第三,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平台无法提供有效信息,平台自身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前同事在社交平台诽谤侵权
受害者如何维权?
琼中王女士咨询:我与前同事王某曾有矛盾。近期,王某在其拥有2万粉丝的社交账号上发布长文,指名道姓说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并配发我的工作照片。我要求王某删除文章并道歉,王某拒绝。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答:王某的行为已涉嫌诽谤,侵犯了您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王某发布不实指控,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事实”属实,即构成侵权。您的维权措施:第一,立即对侵权文章、账号信息、转发评论数量等进行公证取证,防止对方删除;第二,向社交平台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第三,委托律师向王某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删除文章、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第四,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王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在社交平台置顶道歉声明,持续一定时间)、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公证费、律师费)。对于公开发布且造成较大影响的诽谤行为,法院通常支持数千至数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若情节严重,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诽谤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