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一宗个人使用专业作业车辆在农村区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3月25日晚,有群众来电反映,文昌市重兴镇山排村存在涉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倾倒点位进行勘查、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对当事人开展调查询问,快速厘清案件事实。
经查,当事人使用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擅自将建筑垃圾倾倒于文昌市重兴镇山排村路口道路旁。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