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6年03月24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琼山法院调整首次执行案件立案流程

实现“立等可取” 惠民有感再升级

  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连蒙 通讯员张怡博)记者3月23日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从3月23日起,琼山法院对首次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作出调整。凡现场提交立案材料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经审查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可在琼山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中心立案窗口当场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此外,执行案件代理律师申请开具《律师调查令》,也实现“立等可取”。

  据悉,琼山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当场发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再提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执行案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实践中,当事人提交立案材料后,通常需等待立案流程完成,再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获取立案文书。

  琼山法院此次优化调整,将法定审查期限内的“七日”压缩为“立等可取”。符合条件的案件在窗口完成审查后,可当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的即时发放,意味着案件从提交材料的那一刻起正式进入执行程序。这一调整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也避免了因等待立案而错失财产查控时机。

  此外,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立等可取”,财产调查工作抢得先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律师调查令的申请,法院一般需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该举措亦将法定审查期限压缩,符合法定条件的,立即签发、即时发放,为后续财产查控争取时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筹备工作进入决战冲刺阶段~~~
~~~积极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海口琼山法院调整首次执行案件立案流程~~~
两家联姻生变昔日口头赠地承诺引发家族宿怨,澄迈县福山镇多元联调~~~
~~~乐东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
~~~琼海一女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身边案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坚持新官理旧账 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赛时运行体系全面就绪
海南出台安商惠企重点举措二十条
实现“立等可取” 惠民有感再升级
以亲情融“坚冰” 用乡情化积怨
酒后冲动酿祸端引纠纷
爱鸟护绿 守护生态
非法卖私彩获利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