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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出行安全、防范校园欺凌……

开学季,这些法律问题应注意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黄君

  开学,不仅是知识学习的新起点,更是习惯养成、安全教育、法治启蒙的关键节点。近日,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走进海口的街道、社区,聚焦开学第一天中小学生及家长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与安全需求,倾听师生和家长的心声,采访交警、律师等专业人士,对校园安全、出行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进行解读,让法治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坚实护盾。

  孩子们关心自己身边的安全问题

  “我在课间玩耍时不小心撞到同学导致对方受伤,自己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记者在海口日月广场走访时,正在读二年级的小胡提出疑问。他表示,班上大多数同学对这个问题都有疑惑,一度在班上因为该问题吵了起来。

  “假如我的文具、书本、零花钱被同学拿走,算不算被欺负?”与小胡结伴的小宁则更关心校园欺凌方面的问题。

  走访时,记者注意到,高年级学生更多关注权益保护与行为边界。

  在明珠广场,高一学生小吉问道:“被同学起侮辱性绰号、被恶意孤立、被散播谣言,是不是校园欺凌?在网上被人辱骂、曝光个人信息,该找谁帮忙?学校门口有人向我们卖烟、卖电子烟,这样做合法吗?”

  高二学生小立则提出,假期里用家长手机玩游戏充值、给主播打赏,这些钱能不能退回来?

  家长关注校园欺凌等问题

  “只要孩子出门,我们就会担心。”不少家长表示,孩子上下学路上的安全是第一牵挂。校园周边车流密集、电动自行车穿行、人员复杂,孩子步行、骑行、乘车过程中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法律对未成年人出行有哪些硬性规定,他们并不完全清楚。

  除了校园周边的安全问题,校园欺凌也是家长们关心的问题。

  “如果我们家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殴打、恐吓、孤立,学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方家长拒绝赔偿、拒绝道歉,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如何判断孩子是否遭遇了隐性欺凌?”家长陈女士希望专业人士答疑解惑。

  网络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监护责任等问题也备受家长关注。随着智能手机普及,中小学生上网低龄化趋势明显。

  “每次把手机给孩子玩,我都怕他上当受骗。”家长刘先生表示,担心孩子遭遇网络诈骗、沉迷网络游戏、浏览不良信息、遭遇网络欺凌,却不知道如何依法保护孩子的网络权益。

  记者走访时,有家长反映,学校周边小卖部、文具店存在售卖“三无”零食、危险玩具、不良出版物等现象,部分商铺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我想知道作为家长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举报维权。”家长黄先生表示。

  交警提醒

  学生和家长要遵守出行安全规则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吴松原对家长们关心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法律普及和安全提示。

  “现实中,部分家长出于方便,让未成年孩子独自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应变能力较弱、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骑行电动自行车速度快、平衡性差,极易发生碰撞、摔倒等事故。家长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发生。”吴松原表示,对于步行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出行安全规则,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特别需要警惕的是大型车辆盲区,不要在车辆周边停留、玩耍、追赶,过马路时要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避免因驾驶员视野受限引发意外。

  针对家长接送孩子的交通行为,吴松原特别强调,家长要自觉遵守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驾驶车辆接送孩子时,做到即停即走,不占道停车、不逆向行驶、不随意掉头,服从现场交警和工作人员指挥。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和学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载人、不违规加装雨棚、不闯红灯、不逆行。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把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日常,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

  律师说法

  有些“开玩笑”也属于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不仅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破坏校园正常秩序。”对于孩子们和家长们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瑾表示,校园欺凌的界定远比大家想象得更广泛。

  “很多被误认为是‘小打小闹’‘开玩笑’的行为,其实都属于校园欺凌。”刘瑾介绍,校园欺凌具体包括五大类,殴打等直接伤害身体的行为属于肢体欺凌,贬低他人人格等行为属于言语欺凌,散布谣言破坏他人名誉等行为属于社交欺凌,抢夺财物等行为属于财物欺凌,在社交平台辱骂他人等行为属于网络欺凌。无论哪种形式,只要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名誉损害,都属于法律禁止的欺凌行为。

  针对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刘瑾建议,对学生而言,要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遇到欺凌时,不害怕、不隐忍、不沉默、不硬碰硬,看到同学被欺凌,要勇敢制止并及时向老师报告,用正确方式维护同学权益。

  “对家长而言,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身体状况和社交状态,要耐心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切勿简单指责孩子。若孩子遭遇欺凌,要第一时间与学校沟通对接,依法理性维权,必要时可报警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坚决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刘瑾表示,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欺凌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发现、处置、回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反欺凌法治教育,对发现的欺凌行为快速处置、严肃处理,及时保护受害学生,教育矫治施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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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02版:政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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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04版:护苗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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