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僖莹)2月26日,在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原本情绪对立的原告、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了赔偿义务。这起健康权纠纷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据悉,2025年11月,原告刘某与被告黄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刘某受伤。经公安机关处理,刘某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庭审中,法官在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考虑到若直接判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法官当庭采取“情理法融合”的策略:向黄某明确指出其侵权行为给刘某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劝解刘某体谅黄某的实际履行能力。
针对双方在赔偿数额上的较大分歧,法官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头做思想工作,逐步缩小双方差距。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融,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主动向刘某诚恳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赔偿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