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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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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以法治沃土护“未”成长

  乐东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干警向省人大代表介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检察干警在乐东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向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乐东检察院法治副校长李钦在博闻学校上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

  乐东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开展“四访五帮”工作。

  乐东检察院副检察长在九所中学上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

  乐东检察院联合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们在阳光下成长,是全社会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

  自我省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乐东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依法能动履职,协同推进家庭、教育、社会、司法防护行动,建立健全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机制。在一次次走访、一场场宣讲、一个个案件办理中,让“不放弃每一个孩子”真正落到实处。

  近日,乐东检察院荣获“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以检察之力书写未成年人保护的动人答卷。

  协同推进

  不断夯实护苗专项行动根基

  “护苗不是哪一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项需要系统推进的社会工程。”这是乐东检察院在部署护苗专项行动之初就达成的共识。

  乐东检察院从政治高度和民生角度统筹谋划,第一时间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为专项行动提供清晰指引。

  在推进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对接护苗专项行动成员单位,通过调度会、联席会等方式,认领任务、协同推进,将护苗专项行动要求全面融入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履职工作中。

  “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人,每一个环节都能对照检查。”乐东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乐东检察院还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复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正是依托这一高位推动、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家庭防护、教育防护、社会防护和司法防护各项举措得以协同发力、持续深化,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筑牢了坚实基础。

  精准普法

  在孩子心中播撒“法治种子”

  “遇到欺凌不当‘旁观者’,可以告诉老师、家长,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025年12月23日,乐东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光文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九所中学,给10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检察官围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诈骗、防欺凌、防盗抢“六防”主题,以“你问我答”的方式向师生们讲解法律法规、讲授安全知识、传授防范电信诈骗技巧,引导大家树牢法治理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平安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的假期。

  预防就是保护。近年来,乐东检察院坚持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持续探索更加贴近未成年人特点的普法路径,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双向发力,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该院领导和检察官主动深入全县50余所中小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新学期开学、“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节点,为学生们送上“法治大餐”,在他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在宣讲过程中,检察官特别注重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精心设计宣讲内容。针对小学生,更多采用漫画讲解、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围绕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主题,引导孩子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结合真实案例,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剖析网络暴力、校园冲突、电信诈骗等问题的法律后果。

  此外,乐东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学生沉浸式学习,通过图文展示、法治讲堂、VR情景体验、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让法律知识变得生动可感,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3年来,乐东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60余次,依托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宣讲50余次,覆盖师生3.5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净化环境

  培育未成年人安全成长“沃土”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清朗的校园和社会环境。乐东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通过立案调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隐患。

  “我们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多发生在辖区宾馆、旅店,场所经营者未依法落实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给违法犯罪带来可乘之机。”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介绍,针对此类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宾馆、旅店予以严肃处理,形成警示震慑;加强辖区酒店巡查检查,实现常态化监督;加强日常宣传,推进辖区宾馆、旅店依法落实公安部“五必须”规定,切实依法履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针对教师队伍师德师风、落实控辍保学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乐东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乐东某学校有住宿学生半夜翻越围墙出校园后遭到侵害,反映出学校存在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乐东检察院依法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监督等方式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校园环境安全隐患。

  在办理一宗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有犯盗窃罪等的前科,仍被乐东某学校聘用为保安,学校存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不到位的情形。对此,检察机关依法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全面开展专项核查,依法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切实将“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3年来,乐东检察院共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线索24条,依法立案行政公益诉讼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健康成长的蓝天。

  督促指导

  让“失职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我会认真完成学业,遵守校规校纪,将来靠自己的双手踏实工作。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让我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近日,在一次电话回访中,未成年人罗某向检察官主动分享了自己在学校的表现和学习进展,言语间透着自信与希望。

  罗某此前因盗窃被列为“四访五帮”帮教对象。帮教的检察官到其家中和学校走访时发现,罗某存在逃学、监护人监护不力的情形。检察官一方面与班主任进行沟通,要求加强对罗某在校期间的监督。另一方面与罗某的爷爷、奶奶深入交流,并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罗某逐渐回归正轨,开始按时上学,性格也变得开朗起来。检察官定期回访,尤其在元旦、春节等时段进行重点警示,持续关注其学习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最终,罗某顺利完成中学学业,进入海口某技校学习。

  罗某的转变是乐东检察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对于已经“走偏”的孩子,该院坚持“一个都不能放弃”,依托“四访五帮”工作机制,实施个性化、全过程帮教。3年来,共走访帮教对象578人次,开展法治教育1000余人次,对136名未成年人实施针对性帮教,取得明显成效。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乐东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案件,背后都不同程度存在监护缺失、管教不当等问题。

  “有些家长想管却不会管,有些管了却管不够,或者根本就不想管,这些都是导致孩子行为出现偏差的原因。”乐东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介绍,该院探索“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双管齐下的干预模式——

  一方面责令家长严格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向其说明不履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另一方面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个性化辅导,帮助家长提升监护能力。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法拘禁案中,检察官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9名违法行为人的家长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及其家长进行训诫,针对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当、监护缺失、监护失职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以前觉得孩子调皮是小事,现在才明白,放任不管才是真正害了孩子。以后我会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一位收到“督促监护令”的家长深有感触地说。

  据统计,2023年以来,乐东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开展社会调查323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68人次,向258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惩救并重

  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必须依法从严惩治,这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乐东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0人、起诉38人。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落实全部案件主动介入引导侦查、正确把握认罪认罚的适用尺度,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实现案件问询、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环节无缝衔接、一次性完成,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二次伤害”。

  乐东检察院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促进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受邀介入引导侦查“黄某某非法拘禁案”中,乐东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且涉及多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违法行为人,案件情况复杂。

  针对上述情形,检察机关严格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程序,如提供法律援助,讯问时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等,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证人的合法权益。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及时将涉案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并将其纳入“四访五帮”进行帮教。

  未成年人保护,要“救当下”更要“利长远”。该案进入检察环节后,检察机关将目光进一步投向被害人的身心恢复。考虑到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心理创伤,检察机关安排专业心理老师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焦虑、恐惧等情绪,防止出现心理问题。同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积极协调“春雷计划乐东专项”资金,为被害人提供学习生活救助金。现在,被害人已逐步走出阴霾,重新融入校园生活。

  从家庭到校园,从社会到司法,一条环环相扣的护苗链条正在乐东逐步形成。

  下一步,乐东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护苗专项行动,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让每一株幼苗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西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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