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苏泽敏)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居丁法庭践行“如我在诉”意识开展巡回审判,化解一起涉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据了解,陈某是某小区业主,某日在小区公共活动室活动时,因场地地板翘起导致意外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外踝骨折,需固定石膏以促进愈合。陈某认为小区物业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与物业协商未果后,遂向定安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案件当事人行动不便,为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案涉小区业主家中,组织原告、被告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法、理、情,一方面引导物业正视管理职责中的疏漏,另一方面劝说陈某换位思考,理性看待责任划分。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与协调,原告、被告最终达成共识,握手言和。
“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一天就将矛盾化解了。”当事人陈某对法院的高效便民服务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