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韩仪)12月18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美兰区检察院)与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东寨港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利用东寨港管理局科普馆等场所打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践教育基地,推动红树林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迈向制度化、协同化新阶段。
《意见》为双方搭建起信息互通桥梁,东寨港管理局将根据需要为美兰区检察院提供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监测数据等,通报涉及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执法、司法案件信息,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美兰区检察院将及时反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双方将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模式,东寨港管理局将积极配合美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美兰区检察院可在东寨港管理局执法受阻时提供司法协助。
为保障协作机制落地,《意见》还明确了双方在保持日常沟通的基础上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座谈,加强对外交流,通过经验分享、能力共建共同提升业务水平。同时,两家单位依托东寨港管理局科普馆等场所,筹划打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践教育基地,通过职能介绍、案例展示等形式,直观呈现美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让社会公众近距离了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与支持,推动形成“检察公益、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共治格局。
此次协作是美兰区检察院深入推进红树林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里程碑。该院将深化与东寨港管理局的协作交流,持续释放“检察监督+行政管理”的保护叠加效应,以法治之盾筑牢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