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刘立川 何宝钦 唐嘉欣)近日,洋浦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一起环境资源类的行政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该案是洋浦法院首例以调解方式审结的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据了解,2024年8月20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发现儋州某公司在使用场地和市政供水设施进行生产时存在未取得取水许可、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遂作出相应处罚,要求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儋州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结果,于今年9月15日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该案属环境资源案件,故转由洋浦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对违法事实并无异议,但认为其已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积极配合政府机关补办手续并进行验收,然而相关罚款过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考虑到原告配合态度良好、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承办法官坚持以预防为主、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理念,并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经营等多角度考量,多次与原告、被告沟通,充分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儋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对原告的罚款进行调整,将罚款金额由9.5万元调整为3万元。原告表示接受调整后的罚款,并保证在后续的经营中遵守法律法规,落实生态保护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