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黄君)12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禁塑五周年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年来,海南在立法、颁布实施地方标准、制定调整禁塑名录、建立全生物降解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等多项工作上实现全国首创,形成了一套具有海南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据介绍,禁塑工作是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工程之一,2020年12月1日,海南省率先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并于2024年9月27日进行修订。
“我们通过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术和检测地方标准,规范市场秩序;搭建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电子监管码实现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检测、生产、销售、使用全流程可追溯。”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小山介绍,海南省先后发布3批禁塑名录,通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动态调整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此外,还细化制定涵盖交通运输、电商平台、邮政快递、联合执法、检查评估、宣传引导等一系列禁塑治理方案、规范、措施,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闭环管理。
海南省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链已初具雏形。目前全省已形成原料产能6万吨每年,改性料产能每年3.45万吨,膜袋产能每年5.71万吨,餐饮具产能每年4.5万吨,有力保障了全省禁塑替代品供应。截至11月底,全省生物降解制品总产销量2.76万吨、产值4.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9%和19.92%。
据介绍,我省正谋划推动“禁塑”向“治塑”拓展升级,构建完善塑料废弃物陆海统筹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