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夫妻俩槟榔园务工被拖欠劳务费,乐东黎族自治县综治中心近日联动法院、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属地镇司法所、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化解纠纷。
近日,熊某到乐东综治中心反映称,他和妻子在陈某槟榔地负责浇灌、打药等日常管理工作,之前约定夫妻二人每月劳务费1万元。后陈某因资金周转问题,11月不再承包槟榔地。在10月至11月的工资结算上,双方产生了激烈分歧。原因是熊某妻子于11月底因病无法提供劳务,共计8-9天,此期间槟榔地的管理工作由熊某一人负责。后陈某以熊某妻子生病期间未提供劳务为由,扣除劳务费2500元。熊某不同意扣除劳务费,称虽然妻子生病未工作,但是自己一人仍继续工作,未影响槟榔管理,并且在雇佣期间,熊某为管理槟榔还购买了工地用品共计900元,要求全额支付劳务费及购买工地用品所需的费用。
综治中心积极组织法院、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属地镇司法所、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前往槟榔地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气氛一度十分紧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人员见状,一方面安抚熊某夫妻俩的情绪,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与陈某沟通,从情理和法理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过调解人员劝说,陈某当场结清熊某夫妻俩10月至11月的工资1.89万元(包含所购买的电磁锅炉等工地用品)。
当熊某夫妻俩收到转账消息后,激动不已,连连向调解人员道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下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陈某也表示,此次调解让他深刻认识到依法用工、诚信履约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