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覃创源 黄赟
“社会家庭要和谐,民间纠纷找人来。按情按理矛盾排,有法有理促和谐……”在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下辖自然村美社村的大榕树下,一曲《民间纠纷调解民谣》在村民中传唱开来。大家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跟着哼唱几句,法治的种子就在悠扬的旋律中悄然扎根。
这首民谣的创作者,是石山镇施茶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王建平。他不仅将普法融入矛盾调解全过程,还运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民谣形式,让法律知识走出条文、走进田间地头,唱响了乡村法治建设的新旋律。
把调解桌当成普法讲台,
让老百姓听得懂讲清楚
王建平今年59岁,村民们都亲切地喊他“王叔”。村民遇到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总是第一时间想到他。他一边调解,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条文,成为村民信赖的“调解专家”和“法律帮手”。
不久前,王建平调解了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纠纷。村民刘某林将刘某停放在工地工棚的电动自行车当作无主车辆,通过“以旧换新”政策补钱购置了新车。刘某发现后发生纠纷,双方因赔偿金额争执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王建平首先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劝解,并将法理作为定分止争的基石,“你未经核实就处置他人财物,已构成民事侵权。如果车辆无法找回,就得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王建平还结合类似案例进行解释,劝说刘某林换位思考:“如果你放在家门口的东西被别人擅自卖掉,你能接受吗?”同时,他也劝说刘某适当考虑车辆折旧和对方经济状况,协商解决方案。
“我真不是故意的,车子放在工棚里很久,都落灰了,以为是没人要的车。”刘某林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向刘某诚恳道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刘某林赔偿刘某4300元,纠纷圆满化解。
在王建平看来,调解桌就是最好的普法讲台,他坚持“调前学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把普法融入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法治的种子撒播到村民的心中。他常说:“把法律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讲清楚,他们不仅服气,往后心里也有了杆秤。”
将法治融入乡土文化,
唱响普法民谣
过去,石山镇因特殊的地质特点,石头多土地少,土地纠纷不断。王建平告诉记者,许多纠纷的根源在于村民的法治意识不强。但如果只是发发传单、讲讲法条,群众总是听时点头,过后就忘,效果不理想。如何用更“接地气”、更容易被大家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喜爱诗词歌赋、擅长文学创作的王建平想到了当地人口口相传的石山民谣——它源起于百年前村民的劳作生活,曲调悠扬,村里人人都能哼上几句。
“村里许多老人不识字,听不懂看不懂法律条文,但他们爱听歌唱戏,对朗朗上口的石山民谣记得特别牢。”王建平告诉记者,他与村里的民间艺人、民歌爱好者一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信访条例、禁毒警示等内容,填进熟悉的“石山民谣”曲调里,自此一首首普法民谣便在石山镇传开。
王建平拿起一本《石山民谣唱法治》,如数家珍地向记者介绍起来,里面不仅有铿锵有力的《扫黑除恶民谣》,有警醒人心的《吸毒百害无一利》,还有弘扬时代新风的《咱唱核心价值观》……
“过年过节、外嫁女回村这些热闹场合,都要唱一唱。村民围坐在一起,用方言唱出法治民谣,跟着节奏打拍子,现场热闹得很哩。”王建平饶有兴致地向记者介绍,村里还编排了法治山歌、琼剧、八音演奏等村民们喜爱的文艺节目,逢年过节在乡村舞台上演唱,将法治理念融入乡土文化,同样受到大家欢迎,“法治民谣好听又好记,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现在听歌里唱得通俗易懂,一下就明白了!”
“久而久之,村里吵架闹事的明显少了,遇到事情先想到‘合不合法’‘怎么依法解决’的多了。”施茶村党委委员王吕州表示,通过几年的乡村法治治理,施茶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实现事故不上访、不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吸毒。
王建平告诉记者,未来还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创作更多法治民谣作品,让法治真正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成为村民“能传唱”的生活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