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覃创源 连蒙
“多亏琼山法院的果断执行和强力震慑,我今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产。”法拍房顺利收房,李先生(化名)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一起涉及老人再婚后财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琼山法院)执行局的持续努力下顺利解决。被执行人侯某某从最初拒不配合、在案涉房屋堆放垃圾、散布“房屋不吉利”言论企图干扰拍卖和交付,到最终主动搬离涉案房屋,充分体现了司法权威与执行智慧的结合。
老人去世后
名下房产成各方争议焦点
2014年,老人高某某与侯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是二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2年12月,高某某突发疾病去世,由于未留下遗嘱,高某某名下房屋等财产的继承成为各方争议焦点。
被继承人高某某去世后,其母亲薛某某与一婚生女高某向侯某某提起了继承权诉讼。诉讼期间,薛某某亦去世,高某某的弟弟和妹妹作为转继承人参与诉讼。
琼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璇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该案中,因高某某去世时,其母薛某某还在世,因此,高某某的遗产应由侯某某、高某、薛某某共同继承,每人份额为1/3。因薛某某在诉讼过程中去世,高某某的弟弟和妹妹可以通过转继承方式各继承高某某1/6的遗产。且因被告侯某某对高某某尽到了治疗期间的扶养义务,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可以多分遗产份额。
经法院审理,确认高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转继承人高某某弟弟、高某某妹妹、婚生女高某及其二婚配偶侯某某,对高某某位于海南某大学校内的案涉房产分别享有15%、15%、30%和40%的份额。一审、二审裁判最终对高某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以及银行存款、理财、死亡抚恤金等财产,依法定继承规则予以分割。
执行遭遇“软抵抗”
法官多次上门耐心劝导
由于两套房产长期由侯某某实际控制,高某某弟弟、高某某妹妹、高某共同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共有财产通过司法拍卖、变卖方式进行处置,并按继承份额分割。
考虑到若两套房产均被处置,侯某某可能面临无处居住的困境。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提供了置换房屋份额等多种履行方案供其选择,但侯某某始终抱有抵触心理,并拒绝配合。
为推进财产处置,法院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对两处房产进行现场勘验。其中,海南某大学校内一处房产一经挂网拍卖,即顺利成交。法院随即向买受人送达过户裁定,房屋交付进入倒计时。而这把本应交接的钥匙,成了执行路上的一道坎。
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要求其配合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腾退工作,并为其预留了合理的自行搬离时间。此外,执行干警还设身处地为侯某某分析利弊,为其提供了多种执行方案,告知其“如果继续拒绝搬家,且采取对抗方式阻挠法院执行,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侯某某仍心存侥幸,一再反复改变想法,不肯主动搬离房屋,还在房屋内堆置垃圾、摆出逝者遗像、散布“房屋不吉利”等言论,试图阻挠交付。执行法官识破其意图,3次登门警告,并明确告知抗拒执行不仅无济于事,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之前法官带我来看房的时候,侯某某就百般阻挠,还说这房子‘不吉利’,想让我知难而退。”买受人李先生告诉记者。
强制执行前夕
被执行人主动腾退配合交接
“法拍房能否及时交付,既关系到买受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司法公信力。”贾璇告诉记者,因多次沟通协调未果,琼山法院决定于11月17日采取强制腾退手段。
当天一早,执行局10余名执行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警械具等装备,计划对案涉“法拍房”进行强制腾退。当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执行干警惊讶地发现,侯某某已自行清理屋内物品,房屋基本腾空。
原来,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执行准备面前,侯某某最终认识到继续对抗只会让自身陷入更不利境地,最终在强制执行的前夕,主动将沙发、冰箱等家具家电及个人物品搬离。侯某某的主动配合,既避免了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冲突与损失,也为这场执行“攻坚战”画上一个相对圆满的句号。
随后,执行干警在核对房产状况,确认无重大财产遗漏后,当场完成交接手续。法拍房也换上了新锁,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李先生。李先生脸上终于露出欣慰的笑容,对法官连声道谢。
目前,琼山法院正有序推进高某某剩余房产拍卖处置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琼山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极拖延应对执行通知、制造障碍干扰财产处置甚至散布不实信息企图规避履行的“软抵抗”行为不仅扰乱司法秩序,更触碰了法律底线。提醒所有被执行人,莫要心存侥幸,应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琼山法院将以更加强劲的执行力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正义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