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唐俏瑾)近日,屯昌县综治中心通过普法与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务工受伤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11月7日,外省籍农民工杜某约走进屯昌县综治中心咨询。
经了解,杜某约今年9月在屯昌县某木场基建工程项目务工期间不慎摔伤,入院治疗27天。包工头魏某海支付约2万元医疗费用。
杜某约出院后手臂仍处于恢复阶段无法正常工作,没有了收入来源,认为魏某海应赔偿其因受伤后误工的生活费等。
由于无法电话联系上魏某海了解情况,综治中心调解员先安抚杜某约的情绪,了解具体情况,引导其去医院开具医疗证明。屯昌县综治中心组织县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到现场进行细致核查,全面厘清事情原委。掌握相关情况后,调解小组对该起纠纷开展分析研判,明确调解思路与方案。
随即,屯昌县综治中心组织杜某约与包工头魏某海代表方进行现场调解。双方一见面就争辩起来,各持己见,僵持不下。
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并普法释理,就双方提出的赔偿问题进行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向双方解读此事件的性质、责任划分及法律规定的赔偿计算标准,明确双方在此次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杜某约意识到自己施工的不当,魏某海代表方也认识到作为用工主体安全管理责任的缺失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意结合伤情鉴定结果核算赔偿金额。
面对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分歧,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提出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折中方案。
在调解员耐心普法释理与柔性疏导下,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就该务工受伤赔偿事宜达成共识:魏某海在已支付约2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向杜某约支付赔偿款1.2万元,涵盖误工、营养等相关赔偿费用。在屯昌县综治中心及屯城镇司法所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