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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交警专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乱象

“整治+宣传+劝导”齐发力

  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张英)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11月13日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从全省调动150名警力在海口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全力维护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11月13日作为首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实时指挥调度,指挥支援警力联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力量,在海口市主次干道、商圈路口、学校周边以及17处“马路学堂”等重点区域共设置100余个执勤点位,部署充足警力,形成“百点布控、千人整治”的高压态势。

  为起到警示作用,海南交警公布11月13日查处的3起典型违法案例。

  11月13日10时20分,在海口市滨海大道与玉兰路十字路口交警执勤岗亭附近,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因违反禁令标志被执勤交警发现并当场拦下。交警对该名摩托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该名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1月13日11时20分,在海口市长堤路与龙华路交叉口交警执勤岗亭附近,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发现并当场拦下。交警对该名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该名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30元。

  11月13日17时13分,执勤交警在海口市滨海大道玉沙路口至明珠路路段,依法拦停一辆电动摩托车进行检查。驾驶人李某杰拒不配合,强行冲卡后加速逃离现场。执勤交警依法对李某杰“违反禁令标志”和“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此外,交警还协调美团平台将李某杰纳入黑名单。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届满、超员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或戴安全头盔但未系卡扣、无证驾驶、摩托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改变电动二轮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解除限速装置或加装电池、加装改装灯光,改装燃油摩托车排气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重点道路包括国兴大道、龙昆南路、海秀快速路、白龙路、滨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路,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辅以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接合部。

  整治行动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将执法现场同步作为宣传教育阵地,以“查处+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整治与教育双向发力,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据统计,当天3个波次集中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警力4328人,共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10331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7541起。同时开展教育1009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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