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袁蓉 杨诗琪)10月27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新坡人民法庭进行。海口中院民三庭审判团队一行5人将二审法庭“搬”到了案涉土地所在地,开展了一次极具示范意义的巡回审判。
这次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农村排除妨害纠纷,争议核心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因一份涉及民间借贷的“立典人契书”对土地使用权各执一词,诉讼多年。合议庭经研判认为,案件根植于乡土人情,事实查明离不开现场,纠纷化解更需要贴近群众。于是,巡回审判这一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成为了最佳选择。
法庭内坐满了前来旁听的村民,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激烈辩论。上诉人手持土地证强调其合法权益,被上诉人则依据“立典人契书”主张权利来源。法官们耐心倾听、细致询问,将复杂的法律关系抽丝剥茧,呈现在村民面前。这场在“家门口”进行的庭审,让法律条文不再抽象,让司法过程清晰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