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田春宇 覃创源 陈敏
开栏语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本报联合省司法厅推出《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专栏,聚焦我省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创新实践与成果,深入挖掘法治故事,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恰逢全民普法工作开展4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标志着全国普法迈入制度化新阶段,在海南社会各界引发高度关注与积极反响。对海南而言,既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法律依据,又能精准提升市场主体法治素养,有助于筑牢营商环境的法治根基。
当前,海南各界将借此次契机深入开展全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自贸港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
在省司法厅副厅长郭扭只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将我国40年全民普法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意志,为我国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发展筑牢根基,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清晰方向。
“这部法律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构,这为海南自贸港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民参与、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这部法律规定了丰富的宣传教育内容,将助力海南自贸港在法治轨道上,培育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法治文化,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郭扭只介绍,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该法规定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郭扭只表示,当前正值“八五”普法收官与“九五”普法规划编制衔接期,海南省将系统总结40年全民普法的经验,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围绕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科学布局“九五”普法工作,结合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等重点工作,明确并细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入、落地见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海南自贸港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多部门聚焦青少年,深化法治教育
郭扭只表示,省司法厅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教材、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为海南自贸港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未来建设者。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方面,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尤其是新媒体技术,打造多元化、互动性强的普法渠道,让法律知识以更生动、便捷的方式浸润青少年群体。
“法治教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海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佘家鼎表示,教育系统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为契机,主动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新形势,因地制宜创新载体,组织各地各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霞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将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上升到更高的高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如何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了更明确具体的指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法律责任,彰显出国家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既是使命,也是责任。”刘霞表示,下一步,海南二中院将通过公开开庭、以案释法、文书说理、案例指引等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扎实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加大常见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持续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助力平安校园法治建设。
“这部法实施的核心意义在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作为法治宣传的主阵地,法治时报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全民普法四十周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媒体普法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刚性约束。这部法明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融入宣传解读。例如,法院需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同步普法,这为媒体提供了更丰富的报道素材和更明确的协作方向。同时,法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学校开设法治课程,媒体可借此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开发青少年普法产品。下一步,法治时报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继续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精准普法赋能新就业群体,推动行业发展规范性升级
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进程中,新就业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已成为关键一环。快递物流、网约车、直播电商、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新就业群体规模庞大、分布广泛、流动性强,其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基层治理效能和营商环境优化。省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党建工作处处长孙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为新兴领域普法提供了法治遵循,要以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身边,引导他们合规经营、依法维权。
针对新就业群体“奔走在‘路上’、工作在‘云’端,分散性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孙伟详细介绍了具体举措:“我们将大力运用网络、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进行普法,并推动平台企业履行普法责任,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中。”他进一步表示,省委社会工作部将指导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推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新就业群体普法工作格局。同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暖新驿站等阵地,打造“法治微课堂”,围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新就业群体最关切的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
除政府部门外,工会组织也积极投身新就业群体普法工作。海南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欧蔓莉表示,工会将依托新媒体矩阵和工会服务阵地,构建“线上+线下”普法矩阵,持续擦亮“法律大讲堂”“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等普法品牌,此外,还将打造“海小南”“椰小工”等动漫形象,以创新普法方式,提升职工法治素养。
社会各界多措并举,扩大普法覆盖面
“这部法的施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网络普法宣传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广,传播快,互动强,对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海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进入关键期,法治宣传教育法将网络普法纳入制度化轨道,既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更助力提升公众网络法治素养,为清朗空间建设与数字营商环境优化筑牢根基。
下一步,海南网信部门将依托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机制积极履行网络普法职责,充分发挥技术、平台和人才优势,建强协同矩阵,深化构建“网信牵头、多方参与”的网络普法格局;同时,聚焦重点发力,针对网络从业者、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普法,结合重点园区开展涉外网络法治宣讲等,并将持续创新普法方式和方法,创新运用新媒体、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造精准化、场景化、特色化的网络普法产品,升级“麦小椰”IP矩阵,让普法融入日常,进一步纵深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网络普法工作,为法治海南、法治中国建设贡献网信力量。
海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谢英莲表示,该法为妇联普法提供了法治遵循,让“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更加明确。妇联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结合自身职责深化“建设法治海南·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三八维权周”等活动,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和新媒体平台,采用“椰姐姐”说法、有奖问答、法治节目、以案释法等喜闻乐见形式,把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农村偏远地区和妇女群众身边,引导带动更多的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普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龙奎认为,“该法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这要求我们法律人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善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传播法律。”
王龙奎表示,律师群体可以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一步走进社区、乡村,结合婚姻财产纠纷、侵权赔偿等典型案例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用通俗语言解析法律规则与社会情理,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将普法嵌入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日常工作场景中,做到“一次咨询就是一次普法”。
“而这部法的出台使‘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法治宣传的法定力量,从‘志愿干’转变为‘依法干’。”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司法所新安社区的“法律明白人”于大伟表示,该法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资源支撑,未来将更主动对接群众法治需求,聚焦民生重点,用鲜活方式讲好法治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