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通讯员陈雨露 刘涵婧)10月2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林某某诉乐东人民政府、乐东林业局行政撤销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由乐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文举担任审判长,乐东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基芳、乐东林业局局长吴超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今年5月,原告就养殖场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转产转业保障费支付事宜及相关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材料公开问题,向乐东林业局提出信访申请。同年5月15日,乐东林业局作出信访回复并公开相关文件,但原告对该回复不服,向乐东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8月15日,乐东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以信访回复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驳回原告复议请求。因对信访回复及复议结果均持有异议,原告遂向乐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与举证质证,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展开全面审查。在法庭辩论环节,审判长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并展开辩论。出庭应诉的冯基芳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并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行政行为合理性作出详细说明,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全面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整个庭审程序严谨、焦点明确,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