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季)价值9000余元的嫁接茄苗,险些切断两家小微企业的合作纽带。近日,在澄迈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两个小时内迎来反转,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促成被告当庭履行,双方原本濒临破裂的合作关系“续”上了。
据了解,2024年10月,原告公司向被告公司购买1万余株嫁接的茄苗,并支付9000余元。原告在温室大棚种植茄苗,后来茄苗却出现“长势缓慢、畸形果”等问题,投入的种植成本面临损失。原告认为,被告明知嫁接的茄苗不适宜温室和大棚种植,却未向原告告知该种植限制,致使茄苗出现诸多严重问题,要求被告赔偿购苗款、种植成本及预期收益损失。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两家企业均属于小微企业,“一判了之”有可能使得其中一方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更有可能令双方反目,合作关系断裂,对双方都是损失。法官以化解矛盾、维系合作为原则,当庭进行调解。
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从商业利益和未来发展的角度理性沟通。同时,引导双方着眼长远,寻求继续合作的可能。法官经过细致调解,促成原告、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协议确定的全部案款。原告负责人主动伸出手与被告握手言和,并明确表示日后继续深化合作。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中小企业间的法律纠纷,为双方节省了时间与金钱成本,也避免了诉讼程序、案件执行对企业经营的长期影响,切实减少了企业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关系修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