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儋州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谎称有免疫球蛋白可以出售,骗取被害人1.05万元。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曹某星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2023年1月,曹某星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其有免疫球蛋白销售的虚假信息。邱某经在儋州市那大镇一药房的刘某剑推荐,联系曹某星购买免疫球蛋白。曹某星谎称有该药品出售并表示每瓶价格为2100元。邱某称要购买5瓶,先后向曹某星的微信账户转账1.05万元。曹某星收到款项后未向邱某出售免疫球蛋白,将所收取的款项挥霍花光。在邱某的多次追问下,曹某星便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不再理会邱某。
2024年6月17日,曹某星被警方抓获。曹某星到案后,其亲属代其退赔邱某被骗款项1.05万元。邱某对曹某星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曹某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网络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共计1.0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