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冯明璟)近日,五指山市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资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7月,冼某向五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反映称某快递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1万余元。
据了解,冼某于2020年10月入职某快递公司,担任快递分拣员。某快递公司在五指山为承包运营模式。2024年,承包商罗某被某快递公司收回经营权时,冼某仍在该公司工作。2024年5月至7月,罗某拖欠冼某部分工资共计5000余元。2024年8月,罗某出具工资欠条,但欠款始终未兑现。今年初,某快递公司更换承包商。新承包商拖欠冼某5月至6月工资。
鉴于该案涉及劳动者、快递公司及前后两任承包商等多方主体,且关联快递行业监管、劳动权益保障等职能领域。五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申请后,秉持调解先行原则,将案件上报至五指山市综治中心。五指山市综治中心启动联合调解机制,统筹协调当事人、快递公司、承包商、邮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法院等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法为基、理为据、情为桥”开展调解。经不懈沟通协调,当事各方达成一致:2025年拖欠的7000元工资,由现承包商当场付清;2024年拖欠的工资,考虑到罗某经济存在一定困难,律师建议以分期的形式支付,双方对该解决方案表示认可,最终签订调解书,纠纷被化解。在后续跟踪回访中,冼某确认被拖欠的工资均按期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