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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阐明法理促双方和解
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不欢而散。但调解人员并没有气馁,他们意识到,要化解这起纠纷,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条款争论上,必须要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法规。
于是宋迎华便与海南某工程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从法律层面分析了如果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工程公司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与诉讼风险,同时也指出,虽然劳务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但工程尾款的拖欠确实会影响工人的切身利益,不利于社会稳定。
随后宋迎华还与宁先生促膝长谈,帮他算了一笔“经济账”。
“你们施工确实存在瑕疵,如果你们坚持不承担罚款,一旦进入诉讼,不仅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律师费,还可能因违约行为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诉讼周期长,工人工资的发放也会被无限拖延。”宋迎华的话让宁先生的态度有了些许松动。
经过多次的调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
宋迎华结合法律条款与实际情况,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方案,即工程公司扣除1.5万元的楼面修缮费用,以及2万元的违约金,剩余的2.5万元工程尾款,由劳务公司在开具发票后,工程公司一次性支付。
但宁先生表示劳务公司目前资金非常紧张,希望减轻违约责任。调解团队又与工程公司协商,希望其能再作出一些让步。最终工程公司同意将违约金按1.5万元扣除,合计扣除3万元
可宁先生还是有些犹豫,他担心工程公司在扣除费用后,依然会拖延支付尾款。
这时,宋迎华提出了“司法确认”的解决方案。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旦调解协议获得司法确认,就具备了强制执行力,如果工程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尾款,劳务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宋迎华解释道。
这个提议也让宁先生吃了一颗“定心丸”。最终,在调解团队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海南某劳务公司开具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海南某工程公司向其支付工程尾款3万元。
调解协议签订的当天,在调解团队的协助下,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后,当场作出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
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双方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还有了法院的裁定书,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拿不到尾款了。”宁先生表示,这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既高效又有保障,避免了诉讼带来的麻烦,以后遇到类似的纠纷,还会愿意通过这种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