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在一旁围观的李阿姨感慨地说。
民事调解促成刑事和解
在会文镇综治中心的调解台账里,一条特殊的调解记录格外引人注目。这份记录详细记载了今年4月发生的一起土地纠纷。原来,湖丰村委会村民文某芳与张某华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两人动起了手。冲突导致文某芳轻伤二级,张某华被刑事拘留5日。
7月25日,张某华取保候审期间,双方就此次纠纷申请民事调解。考虑到案件涉及刑事和解,会文镇综治中心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单位参与调解。
在调解室里,工作人员先让两人分别讲述自己的诉求,再逐条分析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达成和解可从宽处理;从情理上说,你们是同村乡亲,为几分地结仇不值得……”调解现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对两人进行劝说。
经过2小时的“拉锯战”,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张某华一次性赔偿文某芳1.7万元,用于补偿文某芳受伤产生的误工费、医疗费等。文某芳也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在签字时,文某芳感慨地说:“要是早来综治中心,也不至于闹到这一步。”
这样的“转变”,正是综治中心追求的治理效果。截至目前,会文镇综治中心累计登记受理矛盾纠纷16起,办结11起,正在办理5起,接待群众咨询20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0%。
“下一步,我们计划把调解服务延伸到村民小组,培训更多‘百姓调解员’,让矛盾在萌芽状态就地得到化解。”龙登亮表示,会文镇综治中心将通过“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