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5起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典型案例,旨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震慑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案例显示,海南某胜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19日的检查中被发现,其负责维保的某小区13台电梯维保记录间隔超15日,另有2台电梯有维保记录却未实际开展维保。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75元,并罚款5万元。
2024年3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对某商场进行检查,其1号扶梯的维保记录显示,维保人员在3月2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进行维保作业,未发现问题,维保单位为海南某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调取当日监控,发现维保人员未实际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罚款5万元。
2024年6月27日,根据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某银行大厦的10台电梯进行检查,发现7台电梯已经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仍继续使用。由于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管理电梯设备的海南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2024年5月16日,海南某电梯有限公司因将电梯安装许可证出借给无资质的工程公司,允许其开展电梯加装工程,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
2024年8月30日,海口某泰液化气站被发现存在先贴充装合格证后充气、未按规范进行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及二次检斤等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被罚款3万元。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例警示相关企业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