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潘冰心 柏菁)8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判团队1个月内连续调解7起不同类型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案款近7万元,生动诠释了“以调促和”。
据了解,该审判团队针对民间借贷、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不同类型的案件,认真分析诉辩意见,捕捉争议焦点,找准当事人的矛盾根源,因案施策。在潘某与叶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因大棚搭建项目承揽工作未继续履行发生争执,叶某起诉潘某要求返还预付款10万元,潘某反诉要求叶某赔偿因报建手续不齐导致无法继续施工的经济损失。主审法官围绕承揽法律规定和报建手续等问题,帮助双方正视自己的合同行为,双方态度缓和后组织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审判团队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在数次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恳谈后,成功调解蒋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蒋某承揽张某房屋的地板砖、墙砖铺设工作,因张某认为蒋某的施工质量不达标应当返工,因此拒付工程款,双方引发矛盾。主审法官经过一上午的互联网庭审调查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执行款1.43万元。
据介绍,面对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审判团队坚持把“以我在诉”的意识贯穿调解全过程,从人情世故、社会和谐、经济环境等多个角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依法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推动多起当事人当场履行债务、案结事了。在杨某、熊某与吴某劳务合同案中,双方因香蕉的销售产量问题对案涉香蕉园的管理费产生分歧。主审法官立足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结合双赢共赢的理念,最终促使双方各让一步,吴某当场履行劳务费5.5万元,放下诉讼包袱,将更多精力投入到香蕉园的经营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