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
“张先生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赊账的客户,既没有签订的书面协议也没有留存结算凭证,对账单等有利的证据材料,仅仅有一些记账单或者出货单,且多数单据都是单方签名。”梁国新说。
如果张先生就单方记录到法院起诉,就面临举证难或证据不足的困难和问题。
在法官的引导下,张先生明白了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并开始收集送货单、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赊账凭证,随着证据的获取,张先生先后向七坊法庭提交了5份起诉状。
司法便民 办一摊子事
“张先生先后提交的5份起诉状中,标的额最多的有20余万元,最少的有5万余元。”王颢达说,七坊法庭在受理张先生5起赊账合同中第一起时,就决定用“一揽子办理”的模式,即通过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方式,逐个化解张先生的赊账纠纷。
据介绍,在向法庭提交诉状前,尽管张先生花费了很大精力,搜集了一些证据,但涉案的相关证据信息还不太充足。
承办法官对张先生提交的诉状进行审查,发现除了被告主体没有问题之外,证据中还缺少赊账发生的时间等重要证据链,同时赊账总额只是个人记录,没有对方确认签名。
“法官针对张先生证据难以收集齐全的特殊情况,根据案情采用调解方式办案,是想通过调解,让当事双方对赊账的额度进行核对,这样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避免庭审时发生对立情绪。”梁国新说。
王颢达告诉记者,在案件办理中,法官根据双方赊购交易的整个流程、环节、事实进行总体把控,对双方进行辨法析理,确认了赊欠货款额度,继而促使双方约定了还款方式。
王颢达表示,在案件立案和调解前,承办法官会采取审慎包容的审查标准,对原告提交的出货单、口头协议等证据进行甄别,既严格审查合同效力,又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状况,在确保事实清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司法便民,减轻小微企业的举证负担。
“最后一笔赊账款通过法庭调解结案后,我感觉轻松多了。”张先生说,七坊法庭的调解结案不但解决了他一摊子赊账纠纷,维护了他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还消除了他打官司可能会失去客户的顾虑和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