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苏彦人)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聚焦一起特殊的“车马相撞”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调解员杨柳高效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2月4日18时13分许,童某琪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从万洋高速方向沿中心大道往白马井方向超速行驶,途经白马井旧铺新村路段时,与前方道路右侧冲出来的许某星饲养的马匹相撞。事故造成马匹死亡、小型轿车损坏。经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认定,童某琪与许某星负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许某星要求童某琪及保险公司赔偿马匹死亡的经济损失。童某琪则认为许某星应对其车辆维修费进行赔偿。各方协商无果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受理该案后,调解员杨柳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双方的诉求意见和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与保险公司协调赔偿事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许某星马匹的经济损失1.35万元,许某星同意支付童某琪车辆维修费1.4万元。案涉当事人约定由保险公司代许某星支付1.35万元给童某琪,余款500元由许某星再补足支付给童某琪。各方针对此次交通事故再无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