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邓鹏)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原主任曾某某受贿案。被告人曾某某原单位30余名干部及乐东部分干部到庭旁听,接受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洗礼。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被告人曾某某利用担任三亚市天涯区环卫所原所长的职务便利,为三亚某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环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三亚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三亚某环境园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某某4人在环卫项目承揽、透露项目款拨付信息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4人财物共计66万元。
庭审现场,被告人曾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