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近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环南路吉安桥以西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查处一名饮酒驾驶人员。
当晚,屯昌交警开展夜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缓慢、轨迹异常。见此情形,民警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许某炜身上有淡淡的酒气,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测试,结果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此次是许某炜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03日,许某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琼中公安交警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2023年4月19日,许某炜因饮酒驾车被罚再饮酒驾车,被屯昌公安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07月14日,许某炜仍心存侥幸、不思悔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许某炜将会被处以罚款及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