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连蒙 通讯员王鹏羽)7月21日,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在消防安全风险排查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各类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开展第三十五批消防安全隐患曝光,督促相关单位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改。此次行动旨在持续推动火灾隐患曝光工作走深走实,有效利用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手段,形成高压震慑,推动隐患整改。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口农信大院物业服务公司(响水湾度假公寓)、海口琼府实验学校、海南好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博大锦绣滨江小区)、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乐晨幼儿园、海南御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名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竹园小区)、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荣村安置房小区)、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金地海南自在城小区)、海南金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茂滨江花园)、海南鸿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美丽沙花园)等10家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采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金属夹芯板材、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厨房明火区域未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消防管网无水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