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黄君)7月17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起警情案例。
7月16日22时许,当事人孙某某(男,56岁)驾驶车牌号为琼A89xxx的小型轿车沿滨海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至长彤路路口时,追尾号牌为琼AMGxxx小型轿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孙某某未按规定停车处理,驾车逃离现场。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接警后立即派警开展布控,在蓝城大道路段将当事人孙某某查获,其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97.94mg/100ml。
当事人孙某某醉酒驾驶追尾前车并逃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目前,海口警方已对孙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立案侦查,并于7月17日对其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海口公安交警将依法严肃处理此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警方提示:酒后驾驶危害公共安全,肇事逃逸将加重法律责任。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