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儋州男子李某凯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谎称可帮人追回被诈骗的款项,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902元。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凯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24年9月至10月,李某凯使用其注册及盗用的小红书账号,在小红书APP平台上发布可以帮助他人追回被诈骗款项的虚假信息,或在他人发布的信息的评论区留言谎称可以帮助他人追回被诈骗款项。
当被害人信以为真而联系李某凯时,李某凯便让对方添加QQ、微信进行联系,之后以预缴服务费和手续费为由,骗被害人向其银行账户或其赌博APP上的充值收款二维码转账。
李某凯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周某共计3902元。
2024年12月10日,李某凯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儋州市一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90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