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设在村委会
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吴岳锴)近日,定安法院母瑞山巡回法庭法官深入乡村,公开审理了两起村委会诉村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当天,案件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移至”龙湖镇某村委会,吸引了数十名村民和村干部旁听。由于被告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紧扣合同效力、还款责任等核心焦点,有序引导原告陈述事实、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在理清法律关系后,结合典型案例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并当庭宣判,判决两案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