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汀
民生问题大于天。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听群众聊心事、为群众解难事、服务群众办实事,本质是将平安稳定创建在基层、问题隐患解决在基层,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综治中心是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历经探索实践,综治中心已进入规范化建设快车道,推动资源整合、要素集合、力量聚合,成为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依法治理于一体的矛盾化解和为民服务平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靠前服务、定分止争,我们必须问需于民,始终对人民群众心怀敬畏,要展现铁一般的责任担当,让“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确保人民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必须“人民满意”。我们要聚焦“人民满意”这把标尺,只有厚植为民情怀,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特别是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你有所呼我有所应,把群众合理诉求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才能真正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满意”是对我们的最高褒奖。
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实现“矛盾不上交”,综治中心的使命就是坚守“最后一公里”、就是“替你负重前行”。把综治中心平台机制完善好、运作好,强化法治引领,确保问题解决有力有序,才能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综治中心凝聚着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期望,要苦练群众工作本领,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用心用情解决群众问题,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
“天下事有利于民者,则当厚其本,深其源。”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人民是一切社会治理活动的感受者和评判者。要认真落实全国推进综合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工作部署,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以人民为中心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赋予了“枫桥经验”时代内涵,始终确保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这正是“社会治理为了人民”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