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谎称有花梨木可供出售,男子杨某飞和陆某参“空手套白狼”诈骗1.4万余元。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对杨某飞和陆某参进行判决。
据了解,2023年8月16日至18日,陆某参和杨某飞虚构销售花梨木,通过发布虚假的花梨木照片和视频、发送杨某飞驾驶证信息、视频通话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刘某的信任,编造虚假物流单据谎称已将花梨木发货,分3次从刘某处共骗取1.4万余元。陆某参、杨某飞拿到钱后用于个人挥霍。
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2日,公安民警分别将杨某飞、陆某参抓获。2023年10月20日,两人委托杨某飞家属赔偿刘某1.4万余元,并取得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飞、陆某参虚构销售黄花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1.4万余元,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以杨某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陆某参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