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麦文耀
身边调查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值得一提的是,该法规首次为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划定“行为红线”,明确了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那么,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究竟合不合法?怎么安装才能不违规?安装时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对此,记者开展走访和调查,并采访了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瑾。刘瑾表示,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等多方面的权益,在安装摄像头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装有“度”,使用有“规”。
案例:一男子安装摄像头被邻居起诉
如今,随着智能安防设备的普及以及家庭安保意识的加强,不少人会选择安装家庭摄像头以及智能可视门锁等。殊不知,这类设备如若安装不当,不仅有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一不小心也容易侵犯邻居的隐私。琼海市民陈先生就因自家门口的摄像头安装位置不当,从而引发邻里纠纷被起诉。
陈先生前段时间在家门口安装了2个监控摄像头,其中1个摄像头正对着邻居何女士的家门口。何女士认为,监控摄像头侵犯了其家人的隐私,严重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多次要求陈先生拆除,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
经过多次沟通未果后,何女士以排除妨碍纠纷为由,将陈先生起诉至琼海市人民法院博鳌人民法庭,要求其拆除已经安装的摄像头。
在现场进行勘验时,承办法官要求陈先生打开手机,查看摄像头拍摄的范围。从实时监控录像中看到,其中一个摄像头的拍摄画面确实如何女士所说,能看到其家人的进出情况,但监控角度可以调整,监控灯光在特定范围内感知到有人靠近才会亮起来。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理念,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承办法官结合事情发生经过、各自诉求等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各退一步。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陈先生同意调整监控摄像头的拍摄角度,保证不再拍到邻居家门口,何女士同意撤回起诉,双方达成和解。
这起纠纷并非个案。记者通过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上海、湖南、四川、安徽等地均发生过类似判例。从公布案件来看,法院均支持了被监控摄像头拍摄到一方的隐私诉求。
走访:业主门口安装摄像头现象较常见
近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内多个小区,发现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情况并不少见,均集中在环境比较老旧的小区。
家住南亚广场附近某老旧小区的居民胡先生便因安全问题,在自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记者在现场看到,胡先生家的摄像头刚好安装在两家门口正上方,邻居日常举动尽收“眼”底。
“我们这种老旧小区每天进出人员复杂,安装摄像头主要是为了让自己和家人住得更安心,避免被‘有心’之人盯上。”胡先生认为,只要摄像头不拍摄邻居家的室内情况,就不会侵犯他人隐私。
然而,也有部分市民对邻居安装摄像头表示担忧。家住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某小区的居民吴女士说:“我家对门就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每次出门都感觉被盯着,心里很不舒服。虽然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恶意,但总觉得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她认为,邻居在安装摄像头之前,应该提前告知并征求她和家人的意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居民都意识到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可能会涉及隐私问题,但对于如何平衡安全需求和他人隐私,大家的看法并不一致。一些居民认为,保障自身安全是首要的,只要摄像头不直接拍摄到邻居家的室内情况,就不算是侵犯隐私;而另一些居民则认为,即使摄像头只拍摄公共区域,也可能会记录下自己的行踪等信息,同样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
针对此类情况,刘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她提醒,公民因安防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时,应当选择合适的位置,避免将摄像头对准邻居门口或个人空间领域,避免侵犯他人隐私。若邻里之间对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存在争议,应本着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换位思考,友好协商,可以通过调整摄像头位置、遮挡部分镜头、调节拍摄角度等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调查:隐藏式监控摄像头五花八门,市民呼吁加强监管
尽管新规对个人能否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但记者搜索发现,网络平台上售卖的猫眼监控、监控电子锁、可视门铃等极具隐蔽性的摄像头产品可谓五花八门,售价在100元至600元不等,着实让人“防不胜防”。
经查看了解到,猫眼监控只需替换掉门上原有的猫眼,就能轻松实现拍摄功能,猫眼监控与普通的猫眼外观区别不大,如果不靠近仔细看,从门外很难察觉到此类监控设备。个别贩卖猫眼监控的商家还宣传,其自家的产品拥有180度超广角拍摄范围,不仅能清晰拍摄到门口人员的全貌以及录音,还能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门口动态,实现远程监控。
在一款显示已经有7万余人付款的猫眼监控商品评论区,不少买家分享使用体验,称 “安装后能随时掌握门口情况,不用担心有陌生人徘徊”“对于门口的任何动静,都可以随时反馈到手机上”“隐蔽性很好,邻居都没发现”……
记者了解到,监控电子锁、可视门铃在替换掉原有零件后,也起到了与猫眼监控相同的效果。每当有人靠近时,这些设备的摄像头便会自动抓拍门前画面和录音,并将素材存储在云端,供用户随时查看。
平日里喜欢旅游的海口市民林女士对此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这些隐蔽摄像头太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住酒店、民宿时,可能被这种伪装成猫眼、电子锁或门铃的摄像头偷拍,想到这个就让人后背发凉。网络平台应该加强监管,不能让这些侵犯隐私的商品随意售卖。”
刘瑾认为,此类隐藏监控商品的存在,无疑给个人隐私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偷拍,在酒店、民宿、更衣室等私密场所窃取他人隐私。她表示,网络平台售卖隐藏监控商品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网络平台上售卖的这类极具隐蔽性的摄像头,通常符合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特征,商家若无国家安全部门的销售许可,便擅自售卖,已涉嫌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