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获两起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4月5日21时17分许,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东成镇长坡派出所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赵某某晚餐与朋友饮酒后准备回家,自认为路程较近,不会遇到交警检查,不料在回家路上被民警当场查获。
无独有偶,同日21时27分许,聂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那大镇人民西路糖厂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聂某某当晚在一饭店吃饭时饮酒,自认为酒精度数很低,不会遇到交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至人民西路糖厂门前时被交警查获。